关于2020年深圳市技能入户办法,很多朋友并不是非常的了解,深圳技能入户信息网将在下文为各位小伙伴进行一个简要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59号),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技能入户对象技能入户是指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技能制要求进行技能,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
深圳市技能入户办理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技能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技能入户工作,将技能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具体实施技能入户工作,组织开发技能入户信息系统,受理、审核入户人员申请材料,为达到入户要求的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入户人员在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住房信息,及时报送市公安局。
市住房建设局及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复核)入户人员租赁深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审核(复核)已生育(含已怀孕)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应当建立技能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做好技能入户审核工作。